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、参保缴费连续不间断满12个月,次月生育的。
包括女职工生育医疗费、计划生育手术费、生育并发症(合并症)住院医疗费。
生育待遇拨付计算公式=生育津贴+生育医疗费
(1)生育津贴由职工单位与社保局结算,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生育医疗费实行刷卡联网结算后,职工可在医院结算的次月20日后到生育后一年内,凭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单位申报生育津贴
(2)生育医疗费在生产医院刷卡结算,此笔费用属于定额报销
孕周 | 项目名称 | 生育医疗费 | 计划生育手术费 | 多胞胎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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妊娠满7个月 (4孕周为1个月,下同) |
含剖宫产 | 3000 | 0 | 400 |
顺产 | 2000 | 0 | ||
妊娠满4个月不满7个月 | 药物流产术 | 1000 | 127 | 0 |
人工流产术 | 1000 | 85 | ||
药物流产术(药流不全清宫) | 1000 | 174 | ||
人工流产术(钳夹) | 1000 | 97 | ||
中孕期引产术 | 1000 | 366 | ||
妊娠不满4个月 | 药物流产术 | 500 | 127 | |
人工流产术 | 500 | 85 | ||
药物流产术(药流不全清宫) | 500 | 174 | ||
人工流产术(钳夹) | 500 | 97 | ||
输卵管结扎术 | 510 | |||
宫内施行放置节育器 | 157 | |||
宫内施行取出节育器 | 160 |
夫妻双方均参加了生育保险,女方符合享受生育待遇条件的应由女方享受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,如女方不享受条件的由男方享受50%的生育医疗补贴。
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,可享受城乡居民生育补助。参保人员中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孕产妇,妊娠期间门诊常规检查费用按每人400元定额支付;在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正常生产的每人1000元,剖宫生产的每人1400元;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正常生产的每人1200元,剖宫生产的每人1600元。
参保人员在分娩期间发生的新生儿护理费用,按每个新生儿100元的标准定额支付。
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:三级医院85%,二级医院90%,一级医院92%。
城镇职工住院报销公式:社保报销费用=(住院总费用-全自费-个人自付部分)×报销比例。
在此基础上,年满50周岁的增加2%,年满60周岁增加4%,年满70周岁增加6%,年满80周岁增加8%,年满90周岁增加10%。根据年龄增加后的医疗费报销比例,不得超过100%。
统筹基金起付标准: | 三级医院:800元; 二级医院:400元; 一级医院:200元 |
1、在蓉高校、中小学、中等职业学校(技校)、托幼机构的在册、在园学生(少儿互助金)
2、具有本市户籍的散居儿童,以及父母一方具有本市户籍的散居儿童(少儿互助金)
3、具有本市户籍,男满60周岁,女满50周岁或从业年龄内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城镇居民
4、具有本市户籍,年满18周岁的农村居民(不含现役军人)
因生育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,扣除自费费用后,全部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按90%比例报销。住院生育发生合并症或并发症出现高额医疗费用时,按普通住院有关规定,由统筹基金、住院补充医疗保险或公务员医疗补助按规定分别报销。
在定点医院结算住院费用出院时,医院计算医疗保险应支付的费用,由省医保局一并支付给医院,个人结清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。其结算过程如下:
1.所住医院提供住院费用逐日清单。
2.个人或家属仔细审查逐日住院费用清单,确认无误后在清单上签字认可。
3.医院按住院生育报销的政策规定计算个人负担费用。
4.缴纳个人应负担的费用后,在《四川省省级单位职工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支付结算表》上签字后出院。
入院时出示本人医保卡、医保证、身份证。凭医疗保险卡、医疗保险证和身份证住院。
在定点医院住院时,先用医保卡刷卡确认身份,然后在医院入院处出示医疗保险证,定点医院才能按照有关规定记账。
一、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的住院医疗费用,住院费用实行单次结算。但统筹基金不支付全额自费的诊疗项目、药品、医疗服务设施项目和超标准床位费。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“乙类药品”时,个人要首先自付10%;使用部分支付诊疗项目时,个人要首先自付20%,再计入统筹基金支付基数。
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:80%+本人实足周岁×0.2%。对50周岁至59周岁的参保人员调增2%,60周岁至69周岁的参保人员调增4%,70周岁至79周岁的参保人员调增6%,80周岁及以上的参保人员调增8%,总支付比例不超过100%
省医保住院报销公式:社保报销费用=(住院总费用-全自费-个人自付部分)×报销比例。
参保人员住院由统筹基金支付的具体起付标准为:
一级医院200元
二级医院400元
三级医院800元
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元